长治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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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长治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干部胡小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21年,胡小晶在任长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7万元。此外,胡小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胡小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原二级调研员李小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0年,李小红在先后担任长治市原工商局副局长、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香烟、白酒等礼品,折合共计5.8万元。此外,李小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李小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长治市潞城区长丰储备粮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潞城区军粮供应站原站长靳余庆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7月,靳余庆借长丰公司党支部赴大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之机,违规组织其本人在内的17人绕道云冈石窟和阎锡山故居旅游,并使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5563元。此外,靳余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靳余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