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修正案七第224条_刑法新增补第七部第224条明确规定
2023-03-10 04:30:36
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小伙伴们,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中国刑法修正案七第224条_刑法新增补第七部第224条明确规定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中国刑法修正案七第224条_刑法新增补第七部第224条明确规定的相关内容。
1、新增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