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搜索
聚焦

“梅江烧”注册商标专用权有了定论

2023-03-30 10:27:51 乡镇企业导报

乡镇企业导报讯(王景芝 梅文) “兰溪市梅江烧酒厂享有‘梅江烧’注册商标专用权,某企业申请的‘梅江醉龙烧’商标不予注册。”近日,浙江省兰溪市梅江烧酒厂法定负责人汪海洋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复函,这让他如释重负。

“梅江烧”商标由汪海洋在2010年5月提交申请并于2011年6月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酒类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经过兰溪市梅江烧酒厂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取得较强显著性,产生了明确的商品来源指向关系,客观上发挥了指示商品来源的功能。该厂享有“梅江烧”注册商标专用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兰溪当地,“梅江烧”被誉为“兰溪小茅台”,可谓家喻户晓,甚至在金华、省内都有很高的知名度。用汪海洋的话说,历经三十载寒暑春秋,“梅江烧”能走到今天,离不开政府以及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此次,知识产权护航犹如给企业打了一针助推剂。

子承父业创办“梅江烧”

汪海洋的祖父都经营白酒生意,创立的汪裕丰酒坊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在兰溪小有名气。1993年,兰溪市政府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父亲鼓励下,汪海洋筹集资金,创办了兰溪市梅江烧酒厂,并注册了“梅江烧”和“梅江”商标,并相继申报了产品外观设计专利20余项。

他还多次前往四川和贵州等地,学习白酒酿造技术,并斥资百万元升级酿酒设备,在传统古法工艺基础上推陈出新,进行科学改进,使得酿造出来的酒口感醇厚、回味香甜、好喝不上头,有机生态健康。自此,“梅江烧”的品牌便流传开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过硬的品质和人品,加上当地政府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梅江烧”酒香飘万里,备受消费者青睐,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被称之为“兰溪小茅台”。“梅江烧”系列产品连续20年荣获省农博会金奖,被评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国百佳知名品牌农产品等含金量高的一系列荣誉,并受到了国家、农业部、省相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兰溪市梅江烧酒厂的“梅江烧酒制作技艺”被兰溪市政府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

护牌踏上维权之路

商标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产品和服务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重要标记。随着“梅江烧”品牌的远近闻名,无形中带动了地方白酒行业发展,但令汪海洋感到头疼的各类“擦边球”“碰瓷”等也随之而来。看到“梅江烧”是个香饽饽,个别小作坊将自酿白酒打出“梅江烧”旗号,在市面上销售。有些则堂而皇之以“梅江”作为产品名称,“挂羊头卖狗肉”,更有甚者在互联网短视频平台以汪海洋自家的“梅江烧”名义销售。很多消费者喝后感到不对劲,便纷纷致电来厂询问,方才知晓买到了冒名的“山寨”产品。

在汪海洋看来,“梅江烧”就像自己的孩子,全身心培育和维护,看到品牌被糟蹋,让汪海洋心痛不已。近年来,他花费大量精力对侵害“梅江”“梅江烧”等商标事件进行维权。

政府部门合力护航

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部分。

提起商标侵权,说到底就是“傍名牌”,可以乘上“名牌”的快车,免费为自己做嫁衣。市面上此种现象屡见不鲜。获悉“梅江烧”的窘境后,兰溪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审查认为“梅江烧”和“梅江”商标为汪海洋注册所有,告诫当地农户自酿和其他厂家生产的酒产品不能随便标称“梅江烧”,应予以区分。同时,下发建议函,提出梅江作为地名使用,需要标注“产地梅江镇”,如厂址使用,不应将“梅江”“梅江高粱烧”突出使用,避免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并表示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对“梅江醉龙烧”商标的不予注册,强化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梅江烧”的历史、现状,从汪海洋的口中缓缓道出,不难看到这位搏击酒海三十载的老将眼里对这个品牌的深情与维权的决心。接下去,他将以知识产权保护这一企业立命之本,不断创新,将“梅江烧”走好品牌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道路,跑出加速度,让酒香飘更久远。